劳务公司一直以来都是虚开的重灾区,也是税局每年稽查的重点之一。大家必须要提高警惕,自查到位,远离风险!
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不得歧视被派遣劳动者。
7、协助被派遣劳动者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配合劳务派遣公司约定补偿办法。
8、负责处理被派遣劳动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事宜,并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
9、劳务派遣单位未在公司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公司代劳务派遣公司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2、如实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应遵守的规章制度、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
4、依法和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和违反协议的责任;依法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相关待遇,被退回的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应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数额,向其支付报酬。
5、依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跨地区派遣劳动者时,应当在公司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
9、派遣劳动者在公司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时,应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可以与公司约定补偿办法。
10、被派遣劳动者在申请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时,应提供被派遣劳动者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根据《劳动法》和《劳务派遣专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劳务公司一定要在注册成本等方面满足条件,申请《劳务派遣经营业务许可证》后,才能从事劳务派遣的业务,才能开具劳务派遣发票。
根据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的规定,开具建筑服务发票的,应该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这里重点稽查劳务公司向建筑企业开具劳务发票上的备注栏是否注明“含建筑企业总承包方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代发农民工工资×××元”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