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注意:“加班”与“值班”一字之差你的工资大有不同!

来源:欧宝直播    发布时间:2024-03-12 07:51:51 点击:1次

  又到了年底,春节、元旦等节假日又开始了,在期盼假期的同时,不少劳动者也开始面临着加班、值班等问题。一直以来,“加班”与“值班”之间都存在诸多争议,一方面不少劳动者认为两者是一样的,只是叫法不同;即使有人能知道这是不同的两个概念,也不知道从实际上来说两者到底有何不同,也不知道与自己的切身利益有咋样的关系。

  加班与值班,也是劳动纠纷的一大热点问题,在实际中,不少企业混淆“值班”与“加班”的概念,甚至自己都不清楚加班与值班的区别,导致对劳动者有一系列的侵犯权利的行为。我们就先来看看“加班”与“值班”到底有什么不同!

  首先说值班,我国《劳动法》规定的标准工作制为每天八小时,每周五天,但对于绝大多数企业来说,即使周末没有生产计划,由于某些设备的原因或者由于工作、场所等特殊性,需要安排随时有人在岗监督值守。企业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临时安排或根据制度安排劳动者在企业,可以休息的、非生产性责任的工作叫做值班;重点就在于,值班时,劳动者是没有劳动任务的,跟一般上班时的劳动状态不一样。

  而加班,则是在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的上班时间以外继续工作,跟日常工作一样,有工作任务,讲究工作进度,从事本职相关。也就是说,加班时,员工不像值班时那么轻松,有作业需要完成,也没有额外的休息时间。

  员工加班必须受《劳动法》中加班时长的限制,依规定,劳动者加班每日不允许超出1小时,最长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允许超出36小时。关于报酬方面,两者也有不同,加班是受《劳动法》以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管理的,按照我国《劳动法》第44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在日常工作日加班且无法安排调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且不能安排调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加班工资。

  而值班一般来说是以调休的方式,即使无法安排调休,补偿金就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决,没明确的法律条例来对值班的工资进行规定。在劳动法规定的节假日(比如国庆节的1、2、3号,5月1日当天)上班是要3倍支付工资的,而有的单位混淆概念,以“值班”为由少给或不给加班费的行为,是违法的。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上一篇:3倍工资!
下一篇:沿湖街道办事处值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