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宜春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合同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市专业森林消防
来源:欧宝直播    发布时间:2024-02-21 15:4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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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扎实推进我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按照“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原则,组建宜春市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市专业森林消防支队)。根据《江西省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赣府厅发〔2020〕13号)、《宜春市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实施意见》(宜府办字〔2021〕30号)和宜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批复》(宜市编文〔2021〕42号)等文件精神,宜春市应急管理局将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信技术员(兼战斗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3.热爱应急事业,志愿从事综合性应急救援工作,具有适应全天候执勤、训练的体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5.男性,身高165cm及以上,不超重(标准体重20%),标准体重(斤)=(净身高cm-105cm)×2,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平均视力不低于4.8。

  6.本科及以上学历,通信工程、信息工程、网络工程或计算机类等相近专业,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各2名,当考试及格人数不足2名时,可相互调剂;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7年8月1日至2005年7月31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0岁周岁(199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宜春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合同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市专业森林消防支队)队员担负处置森林火灾,执行抗洪抢险救灾、地质灾害处置、雨雪冰灾应对、事故灾难救援等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同时承担应急指挥中心应急值班值守、信息报送、信息化保障等任务。实行准军事化管理,践行习“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训词精神,拥有非常良好的职业素养。

  宜春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合同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市专业森林消防支队)队员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申请报名、资格审核检查、体能测试、专业考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网上报名:将填妥后的附件2《宜春市应急救援保障合同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员报名表》发送至宜春市应急管理局邮箱:,联系方式,郭先生(咨询时间:工作日,早上9:0011:00下午15:0017:00)。

  (1)《宜春市应急救援保障合同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员报名表》、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3张;

  声明: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所交以上资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资料一概不予退还。报名者必须在所提供的材料正面右下方签属“本人姓名”确认所有资料真实。以上材料须在考核前的资格审核检查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由宜春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主要审查报考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是否与公告及报考岗位所列条件要求相符。应聘者需按照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提供报考材料相应的纸质版原件,以便审核,合格人员进入体能初试。

  测试项目:体能测试内容为3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三个项目。体能测试存在一个单项达不到60分直接淘汰;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3000米跑占50%、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各占25%。考核标准见附件1。体能考试成绩的30%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

  专业考试分为文化考试和面试,文化考试通过闭卷考核,主要考核对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知识的掌握,占总成绩的40%;面试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个人专长等综合素养,占总成绩的30%。

  专业考核结束后,按应聘人员体能测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60分以下直接淘汰。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不超过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较好者优先。如存在体检不合格者,按总分排序确定替补人员。后续各环节有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总分排序确定替补人员。

  1.体检标准。体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范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应在通知的规定时间前往宜春市应急管理局指定的医院做体格检查,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结束后,启动政审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上的能力等情况,以及对拟聘用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拟聘人员所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宜春市人事考试网、宜春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和“宜春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公示结束后,无影响考生录用的情况,按要求办理入职手续,由宜春市应急管理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需求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第一期合同期限为3年,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第二期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第三期劳动合同为无固定期限。

  (一)宜春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合同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市专业森林消防支队)队员属于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与在编人员脱钩,试用期内月工资为4152元。正式聘用队员工资福利待遇将按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调整及岗位设置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6号)文件执行,新招录队员基本工资确定为1级(5190元),其中,全日制大学本科生以上学历人员基本工资5级起算(5618元),灭火救援高危行业补助800元/月,担任班长、副班长、驾驶员、通讯员等职务的根据文件规定每月发放不等的岗位津贴,其他奖金福利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二)队员在岗服务年龄不超过45岁,退出宜春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合同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工作岗位,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法律规定执行。

  (三)工作期间,单位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资格审核检查、体能测试、专业考试和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有关通知将会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来进行告知,请报名者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以免耽误应聘,由于通讯不畅导致未能及时接收各环节招聘信息的,责任自负;

  原文标题:宜春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合同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市专业森林消防支队)队员招聘公告_公告公示_宜春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