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干货」劳动合同到底怎么签?掌握这几点很关键
来源:欧宝直播    发布时间:2024-03-09 17:31:05

  企业与劳动者建立用工关系,就应当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否则用人单位可能会承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风险。

  签订劳动合同不单单是企业的义务,同时也是保障企业用工权的一种方式,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自身用工也存在很大的风险。

  劳动合同模板为更好地为企业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提供指导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编制发布了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参考。

  下拉查看更多劳动合同有哪些必备条款?从上面的劳动合同模板能够准确的看出,劳动合同需具备以下条款:

  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求是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劳动获取合法劳动报酬的自然人。实际用工中,常常会出现关于某些特殊人员是否应该签订劳动合同等争议。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停薪留职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在退休之前与新企业建立用工关系,应按劳动关系处理,应当与之订立劳动合同。

  这个实际案例中一般要根据两种情况处理,以是否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作为界定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的标准。

  1、企业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2、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由于劳动者个人原因(如缴费年限不足)或地方政策原因(如上海的非正规就业缴金延迟退休及柔性延迟退休政策等)导致达到退休年龄却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此时双方仍可以延续社会保险关系,在此前提下,双方的用工关系类比劳动关系处理更具合理性。

  在校学生在用人单位做实习,应该依据具体事实进行判断,对完成学校的社会实习安排或自行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实习,不认定劳动关系,可以不与其订立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与在校学生之间名为实习,实为劳动关系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持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企业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企业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企业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会对用人单位带来一定的影响,但任何事物均有其两面性。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有其诸多好的方面:

  1、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尽可能的防止在每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没有及时续签劳动合同造成事实劳动关系,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超过一个月的需要支付最多 11个月的双倍工资;

  2、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长期在企业工作,较少人员的流动,增加工作的稳定性,也能节省招聘成本;

  3、对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企业可以在法律所规定的情形之外,考虑直接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此种劳动合同一般适用于建筑业、临时性、季节性的工作或由于其工作性质能采用此种合同期限的工作岗位。

  用人单位将适合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却订立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可能出现工作任务完成了,但是劳动合同合同还没有到期的情况。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否则构成违法解除。同时,由于工作任务已完成,劳动者没有工作可做,而这样的一种情况又是企业的原因所造成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理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或生活费用,同时还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工作任务没有完成,但劳动合同到期,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为继续完成工作,需再次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如再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则形成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满足了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可能没办法终止劳动合同而必须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实践中,一些企业在订立劳动合同的时候,不与劳动者约定工作地点,以为这样就可以随意调动劳动者的工作地点。更有甚者,想借随意调动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刁难劳动者,逼迫其主动辞职。还有不少企业,在约定工作地点的时候不明确,只是很笼统的写为某个“省”“市”,以方便其在“省”“市”范围内随意调动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如不约定工作地点或约定不明确的,劳动者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之初的进行工作的地点将可能被认定为双方约定的地点,用人单位将丧失对劳动者的工作地点进行调动的权利。

  (1)如将“工作地点”约定为““上海市闵行区××路××号”,这样的一种情况下即使企业在上海市闵行区内办公地点发生变更,只要与原来的地址不相同,也非常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作地点发生了变化。这种情况下,只要工作地点与约定不一致,劳动合同的内容就已发生了变更,企业很可能就必须承担不利后果。

  (2)用人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两、三个确定的工作地点,明确劳动者在需要时应当服从单位安排,在上述范围内调整工作地点等。如此,也能够尽可能的防止变更工作地点带来的不利后果。

  劳动报酬应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能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 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相关规定。

  不少企业习惯于签订单独的试用期劳动合同,但这样的后果将是该试用期劳动合同被视为一份未约定试用期的短期劳动合同。

  2、试用期劳动合同到期,将被认定为第一次劳动合同到期,再签劳动合同将属于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本就是第一次订立劳动合同时企业和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种类和期限依法可以约定的条款之一,用人单位无需单独就该条款签署协议。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能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能低于企业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